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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介绍

黄文基律师 黄文基律师,广东瀛于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,河源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,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。擅长:刑事辩护擅长刑事辩护,坚持团队化服务,所在团队有上百宗刑事辩护经历,团队不断保持学习,提升服务质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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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黄文基律师

手机号码:153602553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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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4416201710257506

执业律所:广东瀛于正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长安东路与文昌路交汇处新河世纪广场13层

律师会见

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?

律师会见嫌疑人是需要注意:

一、会见的地点

1、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

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,可在其住处或者侦查机关指定的监视居住场所进行会见。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,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者盲、聋、哑人的,律师会见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应该在场。且律师会见时,不被监听。

2、会见未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

会见未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,可以在其住所、单位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。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,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着盲、聋、哑人的,律师会见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应该在场。且律师会见时,不被监听。

3、会见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

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,应当在羁押场所进行。

二、会见须持有的证件

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,应携带以下证件、文件:

1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证明;

2、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;

3、委托人签署的《授权委托书》;


4、如果案件涉及国家秘密,还应持有侦查机关《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》;

5、如果须翻译人员一同参加会见时,还应持有侦查机关准许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证明。

三、会见的一般程序

1、办理会见手续

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,应当向羁押场所出示律师执业证、律师事务所证明、委托书,如有翻译人员参加会见时,还应当出示侦查机关准许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证明。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,应当出示侦查机关《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》。

2、确认《授权委托书》

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,应当征询其是否同意聘请律师。如表示同意应让其在聘请律师的《授权委托书》上签字确认;如表示不同意应记录在案并让其签字确认。

3、了解案件情况

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,包括以下内容:

(1)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;

(2)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;

(3)如果承认有罪,陈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;

(4)如果认为无罪,陈述无罪的辩解;

(5)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,程序是否合法;


(6)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;

(7)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。

4、制作会见笔录

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制作会见笔录,并交犯罪嫌疑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。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,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补充或者改正。在犯罪嫌疑人确认无误后要求其在笔录上签名。

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,可以进行录音、录像、、拍照等,但事前应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。

5、交接手续

律师会见完毕后应与羁押场所办理犯罪嫌疑人交接手续。

6、会见注意事项

(1)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,应当遵守羁押场所依法做出的有关规定;

(2)不得为犯罪嫌疑人传递物品、信函;

(3)不得将通讯工具借给犯罪嫌疑人使用;

(4)不得对案件进行调查,不得会见证人、被害人;

(5)严格保守秘密;

(6)不得进行其他违反法律的活动。

综上所述,律师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,可在其住处或者侦查机关指定的监视居住场所进行会见。会见未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,可以在其住所、单位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。如果是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,应当在羁押场所进行。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程序为:办理会见手续--确认《授权委托书》--了解案件情况--制作会见笔录--交接手续--会见注意事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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